战略合作协议
甲方:武汉市人民政府
乙方:长江水利委员会
丙方:武汉大学
本着优势互补、共建共享、提升定位的目标,经友好协商,武汉市人民政府、长江水利委员会和武汉大学决定利用第十届中国(武汉)国际园林博览会(以下简称园博会)主体场馆之一筹建长江文明馆,展示长江生态、彰显长江文明、提升城市形象。三方达成以下战略合作协议:
一、 合作意义
长江文明馆将充分利用武汉地理区位优势,充分发挥长江水利委员会流域综合管理与科学研究等优势,充分调动武 汉大学的人文资源优势,建国家级文明馆。通过对长江流域 物质文明、精神文明、生态文明的展示,唤起人们保护长江生态文明的意识。长江文明馆将成为展示长江的新窗口、旅 游观光的新景点、城市形象的新标志、文化展示的新高地、 生态文明研究及产业发展的新平台。
二、 合作内容
(一)联合做好本届园博会期间长江文明馆展示布展工作。整合政府、社会及民间资源,集中展示长江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民间工艺品、长江流域艺术品和长江流域珍稀动植物物种。
(二) 联合举办大河对话暨长江文明论坛(国际生态文 明论坛),创建华夏文明与世界文明对话的窗口。
(三) 联合发起成立长江文明基金会,面向全球征集基 金会理事单位,募集长江文明基金,用以修复长江流域生态, 传承长江流域文明。
(四) 联合组建长江文明与生态产业研究院。研究长江 文明和流域文明,探索实现生态文明的有效途径,将理论成果推向市场,促进带动相关产业发展。
三、职责与分工
(一) 甲方
1. 统筹协调长江文明馆建设施工、装饰装修等工作,确保长江文明馆与本届园博会同期开馆。
2. 统筹协调长江文明馆的布展规划、设计与施工,展馆展陈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,保证满足长江文明馆的定位和功能需求。
3. 统筹组织策划长江文明论坛、设立长江文明基金会、 组建成立长江文明与生态产业研究院等工作。
4. 统筹协调长江文明馆筹备建设日常工作,督促落实合作内容,提供后勤保障服务,做好长江文明馆的运营管理工作。
(二) 乙方
1. 负责提供长江文明馆建设所需要的长江流域自然地 理、河流水系、水资源、水环境、水工程等方面的相关数据和实物资料,以及相关技术支持。
2. 协助长江文明馆建设所需要的长江流域及沿江省市有关水文化、水文明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。
3. 协助长江文明与生态产业研究院组建和运行维护工作,建立“长江流域生态文明科研基地”,为长江流域及武汉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研平台。
4. 协助长江文明论坛、长江文明基金会的策划组织工作。
(三)丙方
1. 负责设计策划长江文明馆的文化功能及定位,协助开展有关长江文明可供展示的文献资料的搜集、整理工作。
2. 协助完成相关影像、文字等展陈资料的收集整理,为长江文明馆展陈规划设计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和智力支撑。
3. 协助做好长江文明论坛、文化名家讲坛、文化项目培训等策划组织工作。
4. 协助成立长江文明与生态产业研究院,协同开展长江文明及文化产业项目研究工作。
四、组织管理
三方同意成立长江文明馆筹建工作领导小组,由主要领导出任组长,指导、协调相关工作。具体工作由三方指定所属机构牵头负责落实,并抽调专人成立“长江文明馆筹备工作专班”,负责长江文明馆具体布展规划和设计施工,保证长江文明馆顺利建成开馆。
三方同意适时设立“长江文明馆管理有限公司”取代“长江文明馆筹建工作专班”,负责长江文明馆的后期运营管理, 实行公司化、市场化运作模式,保证长江文明馆的正常运转。
五、其他
(一) 本协议是三方关于长江文明馆建设发展长期合作 的指导性文件,是三方日后签订其他相关合作协议的基础。
(二) 本协议为战略框架协议,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。
(三)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本协议一式陆份,三方各执贰份。
签订日期:2014年3月7日